日本劳动法要求关键劳动条件——工资、工时、加班、合同期——在入职前书面明示。对外国劳动者的剥削,大多始于一份从未出示、从未翻译、或与口头承诺相矛盾的合同。
关键事实
- 书面条件
- 法律强制要求
- 关键文件
- 劳动条件通知书
- 合同类型
- 正社员/契约/派遣
- 加班费
- 法定加成25%起
- 适用范围
- 所有劳动者,不分国籍
必须索要的文件:劳动条件通知书
入职第一天之前,你手里就应该有一份劳动条件通知书,写明工资、工时、职责和合同期。没有文件就不入职——这一个习惯能挡住外国劳动者陷入的大多数纠纷。有国际招聘经验的雇主会提供译文;厚生劳动省发布了多语言的示范文本。
三种合同形态
| 类型 | 含义 | 注意 |
|---|---|---|
| 正社员 | 无固定期限,福利完整 | 宽泛的调动条款 |
| 契约社员 | 6–12个月一期 | 续约不是保证——到期必须重新商谈 |
| 派遣 | 派遣公司雇佣你 | 确认义务在派遣公司,不在用工现场 |
有期合同连续续约满5年后,劳动者获得转无固定期限的权利——有些雇主会刻意规避这一点;你要知道这条规则存在。
让你停笔的条款
低于地区最低工资的报酬;吞掉工资的”培训费""宿舍费”扣款;离职违约金;扣押护照或银行存折。每一条要么违法,要么是更糟情况的可靠前兆。特定技能的支援规则和换工作的程序之所以存在,正是因为这样的合同仍在流通。
常见错误与注意事项
- 永远不要凭口头承诺开始工作。书面条件与口头说法不一致时,你要过的是书面版本的日子。
- 检查工资是否包含固定加班费(みなし残業)——"月薪30万含40小时加班"和"月薪30万另付加班费"是完全不同的两份工资。
- 派遣合同意味着你的法律雇主是派遣公司,不是工作现场。确认谁给你发工资、谁给你上保险、谁决定续约。
常见问题
书面条件必须包括什么?
至少包括——合同期与续约规则、工作地点与职责、工时与休息、休假、工资及支付方式、解除规则。雇佣外国人的雇主还被要求用对方能理解的方式解释这些内容。
合同违法条款,我签了字还有效吗?
违法条款即使签了字也无效——低于最低工资的薪酬、离职"违约金"、扣押证件,统统没有法律效力。无效条款由法定标准自动替代。
去哪里获得母语帮助?
厚生劳动省为外国劳动者提供多语言咨询服务,劳动基准监督署接受投诉,与签证状态无关。
官方来源
- 厚生劳动省 外国人劳动者劳动条件手册 (2026-07-1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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